綜上,各個標準規定不盡相同,每個標準都有其適用范圍,除去建筑、電力、化工這些行業另有規定,在一般工貿行業,可適用《焊接與切割安全》和《常用危險化學品貯存通則》,則乙炔、氧氣瓶之間存放距離不**2m,氣瓶與明火距離5m以上。
5月1日開始實施的《氣瓶搬運裝卸儲存使用安全規定》(GB34525-2017)未做規定,是否意味著此距離可繼續放寬?
從風險管控角度看,天茂氣體提示您乙炔和氧氣,一個易燃一個助燃,是留有一定安全距離的,根據企業現場環境不同和對風險承受能力的不同,企業適當的從嚴管理是很有必要的。
但在安全檢查中,每一條隱患的提出都應有依據作為支撐,對此,謹慎對待,并做進一步的研究。
嚴禁敲擊、碰撞氣瓶。嚴禁在氣瓶上進行電焊引弧。
■瓶內氣體不得用盡,留有剩余壓力。壓縮氣體氣瓶的剩余壓力應不小于0.05MPa,液化氣 體氣瓶應留有不少于0.5%~1.0%規定充裝量的剩余氣體。
■關緊閥門,防止漏氣,使氣壓保持正壓。
■禁止自行處瓶內的殘液。
■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場合,使用設備上配置防止回流的裝置,如單向閥、止回閥、緩沖 器等。
■氣瓶投入使用后,不得對瓶體進行挖補、焊接修理。嚴禁將氣瓶用作支架等其他用途。
■氣瓶使用完畢,要妥善保管。氣瓶上應有狀態標簽(“空瓶”、“使 用中”、“滿瓶”標簽)。
■嚴禁在泄漏的情況下使用氣瓶。
瓶瓶閥或減壓器有凍結、結霜現象時,不得用火烤,可將氣瓶移入室內或氣溫較高的地方,或用40℃以下的溫水沖澆,再緩慢地打開瓶閥。
■嚴禁用溫度**過40℃的熱源對氣瓶加熱。
■開啟或關閉瓶閥時,應用手或扳手,不準使用其他工具,以防損壞閥件。裝有手輪的閥門不 能使用扳手。如果閥門損壞,應將氣瓶隔離并及時維修。
■開啟或關閉瓶閥應緩慢,特別是盛裝可燃氣體的氣瓶,以防止產生摩擦熱或靜 電火花。
■打開 氣瓶閥門時,人要站在氣瓶口側面。
■乙炔氣瓶使用過程中,開閉乙炔氣瓶瓶閥的搬手應始終裝在閥上。
■暫時中斷使用時, 關閉焊、割工具的閥門和乙炔氣瓶瓶閥。嚴禁手持點燃的焊、割工具調節減壓器或開、閉乙炔氣瓶瓶閥。
■乙炔氣瓶瓶閥出口處配置的減壓器和回火防止器。使用減壓器時 帶有夾緊裝置與 瓶閥結合。
■正常使用時,乙炔氣瓶的放氣壓降不得**過0.1MPa/h,如需較大流量時,應采用多只乙炔氣 瓶匯流供氣。
■氣瓶使用完畢后應關閉閥門,釋放減壓器壓力,并配戴好瓶帽。
禁止非調節閥門作調節使用。
應建立氧氣管道檔案,由熟悉管道流程的氧氣人員進行管理。氧氣管道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。
氧氣管道或閥門著火時,應立即切斷氣源。碳鋼氧氣干管宜每五年進行一次吹掃,每五年進行一次管壁測厚,主要測定彎頭及調節閥后的管道。
氧氣閥門操作人員嚴禁攜帶火種,操作宜用銅質“F” 扳手,操作過程嚴禁用鐵器敲擊氧氣閥門。
開關氧氣閥門人員站在閥門的側面,嚴禁站(騎跨)在氧氣管道上操作,非操作人員嚴禁旁觀。
氧氣閥操作人員穿戴好防護用品,消除身體靜電后方可氧氣閥門操作。所用的工具、工作服、手套等用品嚴禁沾染油脂,不宜穿戴化纖類服裝。
http://www.quanpin.cc